史实·古罗马·罗马帝国时期
罗马律师:收费违法
古罗马最顶尖的律师,理论上连一分钱都不能收。

没有律师费——只有丰厚的礼物
罗马法律(公元前204年的辛奇亚法)明文禁止律师收取服务报酬。按理说,打官司是公民的责任,不是谋生的职业。
变通之道:礼物与漏洞
当然,有野心的律师不会白干。感激的客户通常会送上“礼物”——有时是现金,有时是贵重物品。大家都装作遵守规则,但谁都知道,一场好辩护的“行情”是多少。
罗马的辩护人(雄辩家-律师)法律上禁止收取任何报酬。这条法令在帝国初期颁布,为的是防止腐败,让正义“纯洁”。实际上,大多数律师靠收“礼物”变相获利——而且这些礼物往往相当丰厚。若被查出明目张胆收钱,客户和律师都可能被辛奇亚法惩罚。